关于开展2021年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本科课程培育和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姚桦发布时间:2021-05-07浏览次数:146


福建工程学院教务




闽工院〔2021〕教47

未知


关于开展2021年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本科课程

培育和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2113)、《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一流本科课程认定及推荐工作的通知》(闽教办高〔20213号),我校将开展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本科课程培育和推荐工作,同时开展校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本科课程培育工作,为省级、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本科课程申报做准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数额

每个学院省级培育申报项目数不超过2项,不限课程类别,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应是已在使用的,对应的课程应是培养方案中的课程。每个学院校级培育申报项目数不超过2项,不限课程类别,项目对应的课程应是培养方案中的课程。

二、基本要求

1.申报课程需满足《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2113号)文件规定和《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说明》的要求。每位教师以课程负责人身份只能申报一门课程,作为主要教学团队成员参与申报的课程数不超过2门(含课程负责人1门)。

2.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应以学生为中心,采用现代信息技术,研发原理准确、内容紧凑、时长合理、难度适宜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内容,具有稳定安全的开放运行模式,支撑学生综合能力培养,至少满足2个课时的实验教学需求,学生实验参与的交互性实验操作步骤须不少于10步。

3.申报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课程应确保符合相关知识产权法律法规。

4.应确保校外互联网网络链接地址直接指向实验项目,且在评审期间链接流畅;应确保所承诺的并发数以内网络实验请求及时响应和对超过并发数的实验请求提供排队提示服务。(校级培育项目本项不做要求

、申报材料

各学院(部)于2021521日前报送电子版材料,每门课程按“课程类别+负责人+课程名称”命名,逾期不予受理。报送材料包括申报汇总表、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本科课程申报书。

联系人:林贤进 电话:22863180  邮箱:sysk@fjut.edu.cn


附件:12021年省级校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本科课程培育

项目申报汇总表

2、福建省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申报书









福建工程学院教务处

202156



抄送:。

福建工程学院教务处                       202157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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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2021年省级校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本科课程培育项目申报汇总表.doc附件2:福建省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申报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