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做好2020~2021学年辅修专业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姚桦发布时间:2021-06-02浏览次数:197


福建工程学院教务




闽工院〔2021〕教67

未知

关于组织做好20202021学年辅修专业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福建工程学院本科学生学籍学历管理条例(修订)》(闽工院教〔201922号)文件精神,为了做好我校20202021学年辅修专业工作,现将《20202021学年辅修专业工作安排表》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20202021学年辅修专业工作安排表



福建工程学院教务处

2021531


抄送:学工处、计财处、后勤处、团委、图书馆

福建工程学院教务处                  202161印发

附件:

20202021学年辅修专业工作安排表


时  间

工  作  内  容

64

(第14周星期五)前

专业学院根据本学院教学资源情况,提出各专业拟接收学生人数、接收条件、考核内容和考核办法等,填写《福建工程学院专业学院接收辅修专业学生计划表》报送教务处。

69

(第15周星期三)前

教务处汇总各专业接收计划,根据教学资源情况确定各专业接收计划名额,报分管校领导审批,在校园网上公布。

611

(第15周星期五)

学生填写《福建工程学院辅修专业报名表》,报名表经学生所在专业学院确认课程成绩后交辅修专业接收学院。

618

(第16周星期五)前

辅修专业接收学院对申请学生进行全面考核,确定拟接收的学生名单并报送教务处审核。

625

(第17周星期五)前

教务处审核后在校园网上对拟接收的学生名单进行公示。

710日前

学校正式行文;学生选定修读课程;专业学院做好教学安排工作。

下学期期初

学生(含往年取得修读资格学生)到辅修专业所在学院进行修读课程报名(缴费时间和方式另行通知)。

注:以辅修专业证书考公务员或相关职业资格证书等资格认定,以主考单位认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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