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福建工程学院本科学生学籍学历管理条例(修订)》(闽工院教〔2019〕22号)文件精神,为了做好我校2020~2021学年辅修专业工作,现将《2020~2021学年辅修专业工作安排表》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2020~2021学年辅修专业工作安排表
福建工程学院教务处
2021年5月31日
附件:
2020~2021学年辅修专业工作安排表
时 间 | 工 作 内 容 |
6月4日 (第14周星期五)前 | 专业学院根据本学院教学资源情况,提出各专业拟接收学生人数、接收条件、考核内容和考核办法等,填写《福建工程学院专业学院接收辅修专业学生计划表》报送教务处。 |
6月9日 (第15周星期三)前 | 教务处汇总各专业接收计划,根据教学资源情况确定各专业接收计划名额,报分管校领导审批,在校园网上公布。 |
6月11日 (第15周星期五)前 | 学生填写《福建工程学院辅修专业报名表》,报名表经学生所在专业学院确认课程成绩后交辅修专业接收学院。 |
6月18日 (第16周星期五)前 | 辅修专业接收学院对申请学生进行全面考核,确定拟接收的学生名单并报送教务处审核。 |
6月25日 (第17周星期五)前 | 教务处审核后在校园网上对拟接收的学生名单进行公示。 |
7月10日前 | 学校正式行文;学生选定修读课程;专业学院做好教学安排工作。 |
下学期期初 | 学生(含往年取得修读资格学生)到辅修专业所在学院进行修读课程报名(缴费时间和方式另行通知)。 |
注:以辅修专业证书考公务员或相关职业资格证书等资格认定,以主考单位认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