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度实验室安全教育及准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徐菁发布时间:2020-11-05浏览次数:169


福建工程学院教务处




闽工院〔2020〕教102

未知


关于做好2020年度实验室安全教育及准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福建工程学院实验室技术安全管理办法》(闽工院教〔201940号)和《福建工程学院实验室安全教育与安全准入办法》(闽工院教〔201941号)文件要求,为加强学校疫情防控和实验室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实验室安全事故的发生,现开展2020年度实验室安全教育及准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验室安全教育

(一)培训对象

涉及各类实验室使用的2020级本科生、研究生、部分转专业学生、新进教师

(二)培训内容

1、学习实验室安全手册

请旗山校区、鳝溪校区、铜盘校区向新生发放《福建工程学院实验室安全手册》(2020版),结合实验室安全教育活动组织学习。

2、开设实验室安全教育专题讲座

请各学院通知本单位实验室安全教育负责人,组织全体新生统一观看实验室安全专题线上讲座,线上登录操作指南详见附件1。各单位也可以结合本单位实验室安全培训要求,拓展专题教育内容和形式,所有参训对象都要完成线上专题讲座模块一(通识类)的观看,有修学化学相关课程或进入化学相关实验室的专业,必须完成线上专题讲座模块二(化学专项)的观看。

各学院于20201130日(星期五)前完成专题教育。

二、实验室安全准入

1、组织线上学习和考试

请各单位组织2020级本科生、研究生、新进教师于2020112日至1129日利用实验室安全考试系统完成一定学时的在线学习;结合本单位实验室安全管理情况组织考试,并于1129日前完成考试。各单位按要求上报信息员,由信息员负责本学院安全考试账号设置和考试组织等工作。

2、签订实验室安全承诺书

学院负责人在2019627日后调整变动的,请学院在1030日前提交新签订的《福建工程学院实验室技术安全工作责任书》,由负责人签署学院部分并盖章后,一式两份提交至教务处。学院实验中心主任和实验用房安全责任人有变动的,也请学院同期组织自查并重新签订《实验室技术安全管理责任书》和《实验用房技术安全管理责任书》。承诺书模板可登录教务处主页“下载专区——实践科”点击下载。

本科生、研究生新生在进行实验室安全教育、考核合格、与二级单位签订实验室安全承诺书后,方可获得进入实验室进行相关实验活动的资格。实验室安全承诺书由各学院实验中心负责存档。

3、开展准入培训

各单位本科实验教学课任教师和教辅人员必须在实验教学课程开始前对学生进行针对性的实验室安全培训,包括但不限于操作规程、仪器使用安全须知,还需强调设备的实验相关要点。

三、有关要求

1、请各单位根据2020年新生和新进教师的人数及所在校区填写《实验室安全手册领取信息表》(附件2),于20201030日(星期五)前发至邮箱,并联系教务处实践科(行政楼1007室)领取。

2、请各单位于20201127日(星期五)前将安全教育相关档案(目录见附件3)电子版发至邮箱,纸质版交由单位实验室中心管理人员统一管理。

3、请各单位确定本单位实验室安全考试系统管理员,填写《实验室安全考试系统管理员信息表》(附件4)并于20201030日(星期五)上午12:00前将电子版发至邮箱,纸质版交至教务处实践科。请系统管理员加入工作qq群(群号:910653908),以免遗漏重要信息。

4、各单位请于20201127日(星期五)前完成实验室安全承诺书(安全手册附页),汇总实验室安全教育合格名单(附件5)交至教务处实践科。

教务处实践科:旗山校区行政楼1007室。联系人:黄老师。联系电话:0591-22863403,邮箱:sjglk@fjut.edu.cn


附件:1. 实验室安全教育课程登录指南

2. 实验室安全手册领取信息表

3. 实验室安全教育与准入档案目录

4. 实验室安全考试系统管理员信息表

5. 2020年度实验室安全教育合格名单







福建工程学院教务处

20201027




抄送:。

福建工程学院教务处                 20201027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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