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福建工程学院校院两级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修订)》的通知

发布者: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发布时间:2017-09-28浏览次数:252

  

 

闽工院委〔201755



















各二级单位党委:

现将《福建工程学院校院两级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修订)》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中共福建工程学院委员会

2017922

  

  

  

抄送:校领导、存档

中共福建工程学院委员会办公室2017922印发

福建工程学院校院两级党委

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修订)

  

为推进学校党委和各二级单位党委两级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学习活动,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的思想理论建设,提高领导班子思想政治素质、政策理论水平,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提升为学校、本单位发展谋划的能力,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和我校实际情况,特对原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进行修订。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主线,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落实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任务,不断提升学校各级领导班子的领导能力和理论水平,为学校改革发展提供思想保障。

二、学习内容

1.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党史国史、世界历史、社会主义发展史、中国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进一步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

2. 把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作为重中之重和首要任务,全面准确把握基本观点和精神实质,深刻理解把握思想精髓和核心要义,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

3.继续积极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常态化制度化。以学习教育为契机,深刻把握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重大战略思想,提高政治素质、政治意识和政治责任感

4.学习和掌握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时学习领会党和国家重大战略部署、重要会议和重要文件精神,经常学习党章和党内各项法规,自觉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5.学习研究高校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高等教育理论与学校管理等方面的知识及其在实践中的新发展,国际国内政治经济形势,以及科技事业、国防事业、工业和信息化事业发展的重大实践问题,不断提高运用科学理论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6.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要求学习和其他需要学习的内容。

三、学习形式

1.坚持理论和实践相结合。要着眼于马列主义的学习与运用,着眼于对实际问题的理论思考,着眼于新的实践和新的发展。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把学习理论同研究解决学校改革发展稳定中的重大问题结合起来,同研究解决师生员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结合起来,使理论真正成为指导工作和决策的思想武器,成为推动学校和本单位发展的强大动力。

2.认真开展专题调研。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要把理论学习与专题调研结合起来,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群众,扎实开展调查和研究,并组织交流研讨,为提高学习质量、促进学习深化奠定基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要根据实际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调研,不断推进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提高驾驭全局的能力、处理利益关系的能力、创新发展的能力,增强领导工作的原则性、系统性、预见性和创造性。

3.精心组织集体学习研讨和个人自学。集体学习研讨是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主要形式,要精心设计学习主题,把重点发言和集体研讨、专题学习和系统学习结合起来,运用知识讲座、专家辅导、读书会、报告会、网络交流等形式进行学习,充分调动中心组成员的学习积极性。要保证集体学习研讨的时间和质量,每年要集中一定时间学习,原则上每月不少于1次。个人自学是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研讨的基础,中心组根据形势和任务的需要,对领导干部自学提出明确要求,作出具体规定。

四、学习管理

1.健全学习组织。学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主要由学校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校纪委副书记、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主任、党委组织部部长、党委宣传部部长、党委统战部部长组成,校党委书记任中心组组长,主要职责是审定学习计划,确定学习主题和研讨专题,提出学习要求,主持集体学习研讨,指导和检查中心组成员的学习。校党委分管宣传思想工作的副书记任中心组副组长,主要职责是配合组长抓好学习的组织工作。学习秘书由党委宣传部部长担任,主要职责是做好学习服务工作。各二级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由二级学院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党委委员、团委书记、党政办正副主任组成,直属单位和机关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由党委委员、党委办公室主任组成,各二级单位党委书记任中心组组长,副书记任副组长,另设一名学习秘书协助组长工作。校院两级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还可根据需要适当吸收有关人员参加。

2.做好学习准备工作。每次学习应提前将学习内容和要求通知到每位中心组成员,以便安排工作。集体学习时,原则上不得缺席和请假。确有特殊情况,需向中心组组长请假。因故耽误学习的要补课,缺多少补多少。

3.建立学习交流平台。校院两级党委中心组要通过情况通报、学习简报等方式,及时向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通报学习的情况和成果,引导和带动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的学习。

4.做好学习档案管理。学习档案包括:中心组成员名单;上级党委下达的关于中心组学习的有关文件和学习参考文件;学习制度和学习计划;考勤记录,包括学习签到、学习通知等;学习记录,包括每次集中学习的时间、地点、内容、出席人员、未出席人员、主持人、记录人、发言人和发言内容等,记录要规范、完整、正确,不得事后补记;学习成果包括中心组成员撰写的发言提纲、学习心得、调研报告、理论文章、报刊或网络上发表的中心组学习的情况、做法和经验等。

五、学习要求

1.校院两级党委要把切实加强和改进中心组学习作为重要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经常研究学习情况,提出改进措施,抓好督促落实。

2.加强对中心组学习情况的督促检查。党委组织部和宣传部要定期对各二级单位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学习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各二级单位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可结合本中心组的实际情况进行学习安排,要严格执行学习考勤等各项规章制度。

3.完善学习成效的考核制度。按照上级党委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学习考核的相关精神,切实做好二级单位党委中心组学习考核工作。重点考核中心组坚持学习制度、完成学习任务的情况。

六、其他

1.本制度由党委宣传部负责解释。

2.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实施,闽工院委201718 号文件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