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福建省委关于在全省共青团集中开展“学习总书记讲话 做合格共青团员”教育实践的实施意见

发布者:机械学院院办发布时间:2017-03-07浏览次数:52

各市、县、区团委,平潭综合实验区青工委,省直机关团工委,各大学团委,各直属企业团委,福建金融团工委,九省市区驻闽团工委,各福建驻外团工委:

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推进共青团改革,切实引领广大团员以良好风貌和积极作为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按照《共青团中央关于在全团集中开展“学习总书记讲话 做合格共青团员”教育实践的通知》(中青发〔2017〕6号)的工作部署,现就我省开展“学习总书记讲话 做合格共青团员”教育实践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基本原则

  1.指导思想:以“学习总书记讲话 做合格共青团员”为主题,以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为主线,以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为根本目标,以增强团员先进性和光荣感为着力点,紧密结合“凝聚青年、服务大局、当好桥梁、从严治团”四维工作格局,广泛深入开展教育实践,教育引导广大团员自觉向党中央看齐,向习近平总书记看齐,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再上新台阶,建设新福建”的火热实践中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2.目标任务:(1)增强意识。通过开展专题学习教育和团的组织生活,增强团员“四个意识”,更好地听党话、跟党走,更加自觉地向党中央看齐,向习近平总书记看齐。(2)激发活力。把教育实践与加强各级团组织建设,特别是团支部建设紧密结合起来,不断巩固团的组织体系,规范团的组织生活,提高团员队伍素质,健全团的组织制度,促进基层团组织和团工作的全面活跃。(3)发挥作用。通过开展系列实践活动,引导广大团员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再上新台阶,建设新福建”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3.基本原则:(1)坚持党建带团建。主动向同级党委和分管领导汇报活动情况,认真学习借鉴“两学一做”活动的成功经验,积极争取党政支持与重视,切实在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开展好教育实践。(2)坚持理论学习贯穿始终。将理论学习作为整个教育实践的基础环节,引导广大团员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3)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扣党政中心工作,创新活动载体,使广大团员在“再上新台阶,建设新福建”的火热实践中受教育、长才干、作贡献。(4)坚持团员的主体地位。广泛调动和发挥基层团组织和广大团员的能动性与创造性,切实提高广大团员参与教育实践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力争使每个团员都参活动、受到教育。

二、活动内容和步骤安排

根据团中央部署,教育实践时间为2017年2月至9月,参加对象为全省各级共青团组织和全体共青团员。活动内容和步骤安排如下:

1.学习教育

(1)组织理论学习。以团支部为单位,以个人自学为主,组织团员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特别是关于青少年和共青团工作的重要论述;学习团章、团史和团内相关文件。团中央和团省委将编印学习辅导材料,并制作成网络文化产品。全省将开展百场宣讲交流活动,各县级以上团委要集中开展至少一场宣讲交流活动。各领域基层团组织要根据不同团员群体的特点,有针对性地确定学习计划和学习重点,通过小组学习交流会、网络平台分享、组织演讲比赛、制作分享新媒体产品等灵活多样的形式,提高学习教育实效。结合市、县级共青团改革,开展“我为共青团改革献一策”活动,组织团员在理论学习的基础上,撰写一份学习心得,并为共青团改革提出意见建议,以检验学习成效。

  (2)开展主题团课竞赛。4月上旬前,各县级以上团委要举办主题团课竞赛活动,确保每名团员至少参加一次由基层团委或相对独立的团总支、团支部举办的以“怎样做一名合格团员”为主题的团课。团省委书记班子成员带头,各级团的领导机关干部都要为在团干部直接联系青年工作中所联系的团支部(或团委)上一次团课。省直机关、国有企业、高校院系、乡镇(街道)和中学等基层团委举办的团课可以由基层团组织负责人讲授,也可邀请党政领导、专家学者和先进人物讲授。团课要形式多样,体现青年特点,让团员乐于参加。各级团干部团课的视频、课件可以上传至福建数字共青团系统,用于交流和分享。团省委将于4月中下旬开展优秀团课评选,并将优秀团课讲稿汇编成册。

(3)举办征文活动。广泛开展“我的青春我的梦——学习总书记讲话做合格共青团员”主题征文活动,各级团组织要广泛组织动员,逐级评选推荐,充分运用分享会、演讲会等形式和新媒体手段,使更多团员参与征文活动。同时,动员团员直接向团中央教育实践专题网页投稿。6月底前,各设区市级团委要向团省委推报市级优秀征文30篇,团省委将开展评选表彰,并择优向团中央推报。

2.组织生活

  (1)开好组织生活会。4月底前,以团支部为单位,召开“学习总书记讲话 做合格共青团员”专题组织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前,团员要认真学习2013年5月4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同各界优秀青年代表座谈时的重要讲话,深刻理解习近平总书记对广大青年提出的坚定理想信念、练就过硬本领、勇于创新创造、矢志艰苦奋斗、锤炼高尚品格五个方面的重要要求。

  组织生活会一般以团支部为单位召开,人数较多的团支部可以团小组为单位召开。组织生活会的流程是:团员逐个围绕是否带头坚定理想信念、是否带头练就过硬本领、是否带头勇于创新创造、是否带头矢志艰苦奋斗、是否带头锤炼高尚品格五个方面的表现发言,实事求是进行自我评价,开展自我批评,提出改进措施;团支部其他团员对其进行评议,肯定成绩,指出不足。团干部还要检查自身在密切联系青年方面的情况。团干部还要检查自身在密切联系青年方面的情况。根据“每个团干部无论职务高低,都要作为普通团员编入一个团支部”的要求,各级团干部应在组织关系所在团支部以团员身份参加组织生活会并接受评议。对于评议不合格的团员,团支部要对其进行有针对性地教育帮助;经教育帮助仍无明显改进的,根据有关规定,按照稳妥、慎重的原则做好处置工作。评议结束后,团支部要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三会两制一课”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形成组织生活会报告报上级团组织存档。

(2)集中开展入团仪式。五四期间,基层团委、团总支要按照《入团仪式规定》要求,以“不忘初心跟党走”为主题,组织新发展团员参加入团仪式,组织老团员重温入团誓词。县级及县级以上团委要至少举行1场入团仪式集中示范活动。要组织新团员在参加入团仪式前观看《入团第一课》教学视频。

(3)开展评选表彰。五四期间,全省各级团的领导机关和基层团委要结合教育实践开展情况,对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先进基层团组织进行集中表彰,团省委将对第十四届“福建青年五四奖章”和 2016年度“福建省优秀共青团员”、“福建省优秀共青团干部”、“福建省五四红旗团委”、“福建省五四红旗团支部”进行表彰。各级团组织要重点做好基层组织推荐、自荐报名发动、青年参与评选、集中表彰宣传等工作。

(4)深化星级团支部创建。以福建数字共青团系统为支撑,重点围绕建立规范的团员档案,按照上级分配名额和标准、程序发展团员,按规定向团员收缴团费、向上级团组织缴纳团费,落实“三会两制一课”,团员成为注册志愿者等五个方面,开展星级团支部创建活动,推动每个团支部都成为达标级以上团支部。5月底前,团支部和基层团委要广泛开展支部建设自查和专项检查。基层团委要指导存在问题的团支部制定整改方案,用1到2个月时间进行整改。整改结束后,基层团委要对整改情况进行核查,对于仍不合格的团支部负责人根据有关程序予以调整。整改结束后,县级及县级以上团委要对组织整顿情况进行汇总,形成整体报告逐级上报。8月10日前,各设区市级团委要就本地区、本系统的组织整顿情况形成工作报告,报团省委组织部。

3.实践活动

(1)广泛开展“共青团员义务星期六”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团员打出团的旗帜、亮出团员身份,广泛开展各类团员志愿服务活动,各团支部开展活动情况要录入福建数字共青团系统。高校团组织要利用暑假组织团员广泛参加“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深入推进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等重点项目,利用新媒体等手段,大力做好先进团员志愿服务群体的宣传工作。

(2)开展“不忘初心跟党走”网络主题团日活动。5月份,各级团组织要结合“青春喜迎十九大·不忘初心跟党走”主题实践活动,集中组织开展“不忘初心跟党走”网络主题团日活动,表达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的坚定决心和喜迎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的喜悦心情,为党的十九大召开营造良好氛围。

(3)开展团员先锋岗(队)创建活动。以“建设新福建,青年当先锋”为主题,以“学习理论走在前、立足岗位干在前、急难险重冲在前”为基本标准,在全省各级各领域团组织中创建、命名一批团员先锋岗(队)。团员先锋岗(队)应为以团员为主体的青年集体,团员比例不低于该集体青年总数的70%。要深化创建活动载体,以青春扶贫竞赛、青年文明号服务“金砖会晤”、重点项目青年突击队等为载体,引导广大青年立足岗位,创新创业创优,在脱贫攻坚、产业转型升级、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等急难险重一线展示风采。团员先锋岗(队)作为加强团员队伍先进性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载体,将常态化开展。创建、命名工作采取逐级创建、总量控制、动态管理的方式进行。8月,团省委将命名首批100个全省团员先锋岗(队)。

四、有关要求

1. 强化组织领导。教育实践是当前全团的一项重点工作。全省各级团组织要高度重视,将此项工作摆上重要工作日程,制定具体方案,集中资源力量,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团省委已成立由团省委书记宿利南为组长的教育实践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各级团组织也要相应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由主要负责同志牵头。团的各条战线要按照职责分工,尽心尽责,互相配合,形成合力。基层团委要按照团中央和团省委的统一部署制定方案、抓好落实。团省委将在3月份举办培训班,对工作骨干进行培训。

2. 强化分类指导。全省各级团的领导机关要实施一线工作法,将教育实践与“8+4”“4+1”“1+100”等工作结合起来,把指导、督导教育实践作为“常态化下沉基层”团干部的重要工作任务和“向基层服务对象报到”的主要工作,及时了解工作进展,帮助基层把好方向、解决问题。全省所有专职团干部和县级以上团的领导机关挂职、兼职团干部要联系一个基层团委(重点到急难险重一线或团的工作较为薄弱的基层团委),全程参与基层团委教育实践,实现工作到支部工作目标。机关、高校、中学、街道社区、企业、乡镇农村、青年社会组织等各领域团组织要根据自身特点,有针对性地进行工作部署和推动。

3.强化宣传发动。各级团组织要把教育实践作为重点宣传内容,将宣传贯穿教育实践全过程,做到启动有声势、活动有高潮、日常有声音。充分运用团属宣传思想文化阵地,宣传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取得的巨大成就,宣传团的光荣历史、传统和先进典型,为教育实践的顺利开展营造氛围。加强教育实践启动的集中宣传,通过逐级动员部署与网络直达基层相结合的方式,将工作信号和活动要求及时传递到全体团员和所有团组织。充分利用官方微信、官方微博、“青年之声”等团属媒体,打造一批团员青年喜闻乐见的网络文化宣传产品,营造良好工作氛围,向社会展示教育实践成效。

4.强化督导考核。团省委将结合常态化下沉和战线职责分工等,建立督导组,对全省各设区市和各战线领域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建立半月工作通报制度,各设区市级团委要在每月1日和15日将教育实践进展情况报送团省委组织部,作为各地学习交流的重要内容。教育实践开展情况纳入2017年全省共青团重点工作考核,团省委将建立考核办法,对设区市级团委进行考核,加大对考核结果的使用力度,通过向下一级党委通报、与团内奖惩挂钩等,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基层团委要对所属团支部教育实践情况进行综合评估,不合格的要对支部负责人给予相应组织处理并重新开展教育实践。团支部要认真总结教育实践开展情况,填写教育实践工作报告表(附件2),汇总支部成员学习心得和各阶段活动资料,形成工作档案报上级团委存档。各级团组织要及时总结经验,建立团员教育管理长效机制,巩固和深化教育实践成果。

  


  

                     共青团福建省委

2017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