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工程学院文件
闽工院教〔2015〕76号
关于印发《福建工程学院教室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福建工程学院教室使用管理办法》已经校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福建工程学院
2015年12月1日
福建工程学院教室使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教室使用管理,有效地利用教室资源,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确保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教室指除实验室、机房及经学校批准单独管理的专用教室以外的所有教室。
第二章 教室的管理
第三条 教室由教务处统一调配使用,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更改教室使用用途,不得擅自使用教室。
第四条 后勤管理处物业管理科负责教室的开放和卫生,以及讲台、黑板、板擦、桌椅、门窗、电灯、电源插座、电扇等室内设备(不含多媒体设备)的维修与管理。
第五条 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负责教室的多媒体设备的日常管理与维护。
第六条 教室应当全部开放(周末、节假日除外),用于日常教学或者学生自习。
第七条 教室管理人员负责每天对教室进行清扫,按规定的时间开放教室。定期检查桌椅、门窗、照明、电源插座、黑板、讲台、电扇等室内设备是否完好,并及时报修;上课前应检查粉笔、板擦是否齐全,并及时补充。
第八条 使用教室时要爱护室内设备,不得乱拆乱卸、乱涂乱画。不得擅自挪动教室内的活动桌椅,如确需挪动,经物业管理科批准使用完毕后应将桌椅还原,以保证后续教学活动的正常进行。对损坏教室设施者,除赔偿外,学校视其情节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第九条 凡进入教室的人员,不得携带食品、饮料进入教室,不得在教室内吸烟,随地吐痰,乱丢果皮、纸屑等杂物。不得在教室内使用电热器等非固有的电器用品。
第十条 全校师生应自觉维护教室的文明环境。进入教室时,应当着装整齐,严禁在教室及其周围打闹或者大声喧哗。学生不得用抢占座位。
第十一条 上课期间,教室内外的一切影响正常上课的施工和活动都应当停止。
第十二条 本着节能减排和爱教室资源的主人翁精神,应及时关闭多媒体设备,最后离开教室者应该做好关灯、关风扇、关闭门窗等事项。
第十三条 教室管理人员有权对教室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对未按要求使用教室的,应当终止其使用。
第三章 教室的借用
第十四条 所有教室首先保证全日制本科生和研究生教学计划内课程安排的需要。在保证计划内教学的前提下,校内单位可以借用教室。
第十五条 借用教室的单位,原则上应提前三天,借用人凭教工号登陆教务管理系统申请。认真填报使用时间、借用理由、联系电话等信息,经教务处教务管理科审核通过后打印教室调用单。调用单报送后勤管理处物业管理科楼管员,需要使用多媒体设备的,同时将教室调用单送交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多媒体管理人员。
第十六条 学生社团活动及其他文娱活动使用教室时间原则上定为每周周五晚、周六全天、周日上午。
第十七条 使用教室涉及校外人员主办时,借用教室的单位先到后勤管理处、保卫处报备;租用教室的单位需先到后勤管理处房产科开单后到校计划财务处缴费,缴费后将票据复印件交后勤管理处、保卫处报备。
第十八条 已借用教室,如遇学校统一安排活动,以学校活动为主,必要时暂停使用。
第十九条 暑假、寒假期间使用教室,直接向后勤管理处物业管理科申请。需要使用多媒体设备的,向现代教育技术中心申请。
第四章 附 则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教务处、后勤管理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