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四十六期发展对象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者: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发布时间:2017-03-10浏览次数:50


各分党校:

为贯彻《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文件精神,切实加强我校党员发展工作,使党员发展对象进一步端正入党动机,坚定共产主义信念,增强为党的事业而奋斗的决心,确保发展党员的质量,根据《福建工程学院学生党员发展工作实施细则》(闽工院委[2015]65号)相关规定,现决定举办第四十六期发展对象培训班,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经党组织研究确定的发展对象。

二、培训时间

20173-4月。

三、培训内容

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精神;2017年全国两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宣传思想工作的意见》;《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

培训时间不少于24学时。教材由学校党校统一提供。参考教材:《入党培训教材》,中共党史出版社。

四、培训师资

校领导;机关部处负责人;基层党组织负责人;思想政治理论教研部教师;校内外专家、学者。

五、培训方式

采取辅导讲座、自学、网络学习、分组讨论、观看视频、社会实践等形式。

六、培训考核

培训结束后,由各分党校自主命题,组织发展对象进行结业考试。

七、学校抽检

学校党校将于4月底从各分党校随机抽取510名学员进行抽检考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八、有关要求

各分党校要高度重视发展对象培训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抓实抓细教学管理,严格培训考核环节。各二级单位党委书记、分党校校长要指导拟定教学计划、教学内容,确保培训质量和效果。

各分党校应及时提交开班简讯、培训动态报道、培训计划总结、建议结业名单(纸质版<盖章>、电子版包括证书编号)、试卷样卷等材料。培训工作于4月底前完成。

  

  

  

  

中共福建工程学院委员会党校

2017年3月9

  

  

  

抄送:校领导,党办、纪委办、宣传部、学工处、团委、归档

中共福建工程学院委员会党校                  2017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