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关于规范2013级学生晨点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机械学院院办发布时间:2013-10-22浏览次数:28

为了养成学生早起晨读的习惯,形成更浓厚的校园学习氛围,同时提升学子的精神面貌,经研究决定开展晨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对象:机械学院2013级全体学生(除专升本)

时间:每周一至周五早上7:15-7:25

地点:学生公寓I区左侧

负责部门:自律委员会

工作要求:

113级全体同学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晨点,超过规定的晨点的时间,一律不予受理。同时,严禁同学有替点现象,一经发现按《机械学院晨点考勤有关规定》处理。

2、负责晨点的院自律委员会自律部全体干事,点名时不允许擅自替未到的同学签到,欢迎广大同学拨打以下电话进行投诉和监督:

联系人:陈德武  电话:18060842059

联系人:陈炎松  电话:1804609205

如情况属实,将免去其职务,请其退出自律委员会。

3、若有特殊情况不能参与晨点,请务必于当周将辅导员签字的请假条交到自律委员会办公室(D1-401),无假条者一律记为缺勤。

自律委员会值班时间为每周一、周五,19点~21点。

4、每周晨点情况将在第二周周一各宿舍楼下的公告栏公布,对晨点数据公布有异议者,应在公示期内及时向自律委员会反馈,公示一周后再有异议者,一律不予受理。

附件一: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晨点考勤有关规定

  

  

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自律委员会

二零一三年十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