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院宿舍文明建设,不断培养学生良好的生活习惯,努力创造一个干净、舒适、整洁、文明的学习、生活和休息环境,促进大学生基础文明行为养成,促进文明宿舍建设常态化,经研究决定在《福建工程学院学生宿舍文明检查制度》的基础上将卫检工作完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象: 大一至大四所有学生宿舍
二、时间: 每周三下午4点(根据季节确定)开始定期检查。
三、负责部门: 自律委员会
四、工作方式:校、院、年级统一时间检查并采用各年级互检的方式检查。
五、工作要求:
1、卫生检查期间不得申请免检且每间宿舍必须留人,因特殊原因无法留人则必须在每周一19点~21点值班期间至院自律会办公室申请更换评检时间,口头或电话申请一律无效。若有突发情况(如全班开会、集体外出)则必须由辅导员签字证明即可电话申请,否则申请一律无效。(联系方式:生活部干部吴志棚:18359140134;李永鑫:18060614480)
2、卫检期间,宿舍锁门且未申请更换评检时间的,记为“闭门”;各宿舍要积极配合检查人员检查,不得有抵触情绪;卫生检查人员必须安排三人为一个组别,佩戴工作证及校徽;检查时须先敲门,如有人应答,或等待开门,或在同学的允许下才可自行开门进入。检查人员须注意言行举止,禁止打闹说笑;检查人员要严格按照宿舍卫生要求及评分标准打分,保证公平、公正,不徇私舞弊。
3、宿舍文明各项检查结果将每周五在各楼公告栏公布。对卫检数据公布有异议者,应在公示期内在每周一或周五晚上19点~21点及时到自律会办公室反馈,公示一周后再有异议者,一律不予受理。
六、学期总评成绩及奖项设置
1、学期总评成绩计算方法:前2次成绩占20%,平时成绩占70%(除前2次及验收的成绩),期终检查的成绩占10%。
2、奖项设置:
校月文明宿舍26间(按月)
院优秀内务宿舍10间(按学期)
院创优秀内务宿舍10间(按学期)
优秀舍长10人(按学期)
优秀班委6人(按学期)
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自律委员会
二零一四年二月二十三日